金华市婺城区2016年教职工招聘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7名、幼儿教师4名、财会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4条基本条件且至少符合1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对口,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考计划,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岗位、部分考生可以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要求。
4.已经取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被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除名的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大专学历:婺城区生源(不含集体户、下同),年龄2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应、历届毕业生,要求专业对口(报考岗位须与大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一致,下同)。无教师资格证者报考,录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一年后未取得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下同)。
2.本科学历:金华市生源,年龄在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历届毕业生,专业要求对口。婺城区生源的985、211高校(第一批录取)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内,不限专业可按所学专业就近选择岗位报考。金华市本级生源(市本级生源含市直、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下同)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28周岁以内,可按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选择报考岗位。
3.研究生学历:浙江省生源,年龄在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类硕士研究生或本科是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岗位根据研究方向、本科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报考。
4.婺城区生源,所学专业没有列入本次招聘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和师范类本科应、历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就近学科岗位报考,其他条件必须符合资格条件1或2的要求。
5.以在任编外教师身份报考上述岗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婺城区户籍,在婺城区公办学校连续任教满一年(计算到2016年7月止)且2015学年继续在婺城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的编外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科可以根据大学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或目前任教学科选择报考。录用到定向岗位的至少在定向岗位服务满6年后才能申请调动。报名时提供学校出具的任教证明。
6.财会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第一专业要求是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学,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金华市本级生源,年龄28周岁以内。具有财会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年龄放宽到30周岁,金华市生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 4月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北楼2301办公室,金华市区K9路公交车终点站)。本次招聘不接受网络报名,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方法: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核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应届生同时递交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前事先填写或打印好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四)一式二份、并粘贴好近期免冠照片。报考定向计划的,同时下载承诺书,签名后一并上交。报名成功者的信息表由婺城区教育局加盖公章后返还报名者一份,作为准考证使用。请报名者妥善保管本信息表,笔试、面试、体检、签约等环节都将用到本信息表。
4.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计划为8人及以上的为2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此环节核减的计划用于增加小学语文的招聘计划。
5.报名时收取考务费80元/人。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反馈初审结果。考虑到本次招聘考试在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正式毕业之前以及时间紧的实际情况,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公务员招聘的办法,在笔试结束之后再进行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条件者的面试、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