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嘉善县2016年幼儿园招聘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现就2016年我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2014~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放宽至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籍生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数共21名。招聘分四组按两个岗位分别进行(“岗位1”指2014~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岗位2”指所有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组别 |
学 校 |
岗位1 |
岗位2 |
合计 |
一 |
姚庄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2 |
大云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姚庄镇俞汇幼儿园 |
1 |
1 | ||
魏塘街道第三幼儿园 |
1 |
1 | ||
二 |
姚庄镇丁栅幼儿园 |
1 |
1 | |
西塘镇中心幼儿园(大舜) |
1 |
1 | ||
西塘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罗星街道实验幼儿园 |
1 |
1 |
2 | |
三 |
魏塘街道杜鹃幼儿园 |
1 |
1 |
2 |
惠民街道中心幼儿园 |
1 |
1 |
2 | |
罗星街道玉兰幼儿园 |
1 |
1 | ||
四 |
罗星街道江南幼儿园 |
2 |
2 |
4 |
天凝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陶庄镇中心幼儿园 |
1 |
1 | ||
合 计 |
10 |
11 |
21 |
三、招聘的方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嘉善县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根据岗位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嘉善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提交以下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6)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报名确认。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县教育局人事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并电话告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以测试幼儿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90分钟。
【参考科目: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育部,1999年10月)、②《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等】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岗位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的1:3确定,最低不得低于1:2,不足比例的该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者取消。面试包括试讲(模拟上课)和术科测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满分为40分;术科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弹唱、舞蹈、绘画、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术科成绩。
(4)考试时间地点:2016年3月26~27日,地点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6.体检、考核。在按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术科、试讲为序,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录用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县实施教育人事综合改革,则按改革要求实施聘任)。
五、招聘的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自公示之日起,应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4.本通知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5.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84125280 。
附件:嘉善县教育局201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