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是由湖南省益阳高平教育集团投资创办的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大型民办学校。学校属民办公助性质,义务教育阶段75%的教师属公办教师,非义务教育阶段50%的教师属公办教师,具有教师编制及国家政策性工资,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学校坐落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南新区,占地386亩,总投资3.5亿元。2016年9月,学校初中部、小学部将正式开学。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投资办学协议》和《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投资办学补充协议》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公办),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龙群跃(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龙正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石绍清(县政府办副主任)
田茂军(县教育局局长)
龙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秀福(县监察局局长)
杨四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李传芳(县保密局局长)
周曼(湖南省益阳高平教育集团董事长)
麻志新(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周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初中教师23名、小学教师6名,教师编制分别挂靠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办中小学。招聘职位见《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我县以外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0日以前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65年12月30日以后);
3、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小学任教时间;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初中任教时间。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相关待遇
本次聘用教师全部列入松桃苗族自治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编内聘用,与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与松桃苗族自治县高平国际实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在高平国际实验学校工作期内,学校提供周转房居住,除财政所发工资外,学校待遇,中学:每人每年不少于4万元,小学:每人每年不少于3.5万元。聘用人员在高平国际实验学校服务不得少于3年。如不愿留在高平国际实验学校继续任教,可申请到县内其他学校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2016年3月26日——27日,在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名。
2、应聘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办”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须签字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