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2016年参加第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参加第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109人,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成立松桃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本次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引进)日常工作。
二、招聘(引进)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部门及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109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高层次人员5名;教育类职位28名;卫生类职位26名;综合类职位5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2016年参加第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毕业生或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3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截止2016年3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职位分为教育类、综合类和卫生类职位,招聘工作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分类分步实施。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招聘等信息均将在《松桃网》上公布。网址:www.stw.gov.cn。
(二)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综合类职位、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党校客座讲师职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5日,贵州大学北校区招生就业处(校本部),贵阳市花溪大道。
(2)教育类职位(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党校客座讲师职位除外),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7日,贵州大学北校区招生就业处(校本部),贵阳市花溪大道。
(3)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职位、卫生类和综合类剩余职位(3月15日在贵州大学北校区招聘剩余综合类职位)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7:00,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松桃县招聘区。
2、报名所需材料:所有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职位要求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其他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统一填写《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并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影响到聘用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对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无论任何环节均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