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小学教师58人,安排在鲤城区公办小学任教。其中:小学语文27人,小学数学24人,小学英语1人,小学音乐(声乐)2人,小学体育(足球)2人,小学信息技术2人。
(二)招聘幼儿园教师9人,安排在鲤城区公办幼儿园任教。
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6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尚未被聘为正式在编人员);
5.报考小学教师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6.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7.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报考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性别要求为男性、专业要求为足球方向,报考小学音乐的专业要求为声乐方向;网络报名填写专业时需注明主修专业方向,与招考要求专业方向不符的不得报考;
9.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oldweb.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oldweb.fjedu.gov.cn/dezy_xw/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2016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
三、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根据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教师招聘工作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区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进入考核阶段时,还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结果为准。应聘者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学段学科,不具体到学校,并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注明岗位代码(如“岗位代码:01”)。同一个学科岗位有两所以上学校招聘的,在考生被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学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报名岗位代码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