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笔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卷面成绩(百分制)与笔试加分累加而成;其他报考人员的笔试综合成绩即笔试卷面成绩(百分制)。
在笔试之前,将为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社网、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逾期未送达笔试加分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加分资格。笔试加分对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五、招聘办法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部分招聘岗位还需进行面试,其中:中学体育(包含足球、乒乓球)、中学音乐、中学美术(包含书法)、小学体育(包含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小学音乐(包含钢琴、戏曲、南音、特教器乐)、小学美术(包含书法、特教美术)等岗位需要面试,特教器乐和特教美术岗位还需加试手语。
(一)笔试
4月17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及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以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二)资格复核
无需面试的岗位在笔试卷面成绩达到笔试卷面总分值60%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拟招聘人数,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核人员。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人员。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考试成绩高的排在前面。
因资格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该学科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资格复核时间、地点以及需提供的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具体事项将在晋江人社网、晋江教育信息网上另行发布通告。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体检
无需面试的岗位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需面试的岗位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一致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专业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需要面试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总分值60%及以上方具备体检资格。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标准参照现行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要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七天内提出,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经复检仍无法确定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无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综合成绩,需要面试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五)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校及参加工作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察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察合格者方能聘用。考察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调配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晋江人社网、晋江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晋江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行统招统配,报名参加晋江市公开招聘公办教师考试即视为同意服从晋江市教育局统一调配,拟聘用人员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鉴于罗山街道、西园街道、陈埭镇和池店镇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和小学美术学科教师需求量较少,今年招聘的小学体育(含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小学音乐(含钢琴、戏曲、南音)和小学美术(含书法)学科教师除户籍为该镇(街道)的聘用对象,其余人员不调配到上述4个镇(街道)。
非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晋江市聘用合同教师受聘后聘任在工勤岗位。
(七)试用期管理
加强对见习期间的业务考核,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六、其他事项
1.优秀在职公办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生、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开选拔推荐并获个人本专业课堂教学大赛<技能竞赛>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不受招聘时间、招聘名额及专业限制,经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委编办和晋江市教育局评定合格后予以聘用。符合条件的对象可随时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电子版本发送到电子邮箱:85660294@163.com.
2.2016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所有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
3.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而且记入诚信档案,本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晋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4.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晋江人社网、晋江教育信息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工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6.本通告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686525,85660294
监督电话:85660279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节选.rar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教育局
晋江市委编办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