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2.考生可于5月13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违纪违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3.网络报名及考务过程相关问题,请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90)或信息处(0591-86215662)。
七、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此时间后不递补)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递补面试的人选如电话不通造成递补人员无法通知到责任考生自负。(高中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小学、幼儿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50分);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16年5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到证等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6年7月10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到时未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一切成绩和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报考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考生2016年5月28日下午1:30集中。地点均设在政和县实验小学,凡笔试入围未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高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现场朗读自选片断,(朗读内容考生自带,不能用伴奏)时间为2分钟(30分);
(2)现场板书自选内容,(板书内容考生自带)时间为3分钟(30分);
(3)考生抽签回答问题,时间为3分钟(40分)。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抽签讲一个童话故事,准备2分钟,讲故事3分钟(20分);
(2)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0分钟(20分);
(3)自选乐器、歌曲弹唱,时间为3--4分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或辅助用具自带(40分);
(4)自选跳舞蹈一首时间3分钟,播音器具自带,不能用手机播放(20分)
八、聘用办法
1.体检:6月3日上午7:30分体检,地点到时通知。应聘者总成绩等于笔试总成绩(按省上个人笔试总成绩)×60%+个人面试成绩×40% 。应聘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如笔试成绩两项、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加一场面试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应聘对象。小学教师同一学科录用学校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实小、南小、星小、石屯中心小学。
4.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7月上旬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政和县教育局 政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政和县委编办
2016年3月7日
2016年政和县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