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教育局
关于蓬安县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蓬安县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现对蓬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册见附件)及相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期限: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5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如在公示期间反映情况,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817-8622431(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7-8621679(蓬安县教育局监审股)。
三、复核确认
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3月 16日至3月17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报考信息表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复核。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蓬安县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四、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于2016年 3月18日上午8:30到蓬安县教育局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聘用学校在选岗结束后及时为所聘人员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在公示期间所有拟聘用人员自行到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取调档函,确保个人档案在2016年3月16日前交到蓬安县人才交流中心,按时参加复核确认。
2、复核确认时若个人档案不齐或在职在编人员无解除聘用合同文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附:蓬安县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
蓬安县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蓬安县2015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册(请点击下载).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