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江陵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江陵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通知》(荆编办〔2016〕4号)批复,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江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江陵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符合学历等次条件和其他各项报考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可凭学校开具的规范证明文书(证明可以按期毕业及现实表现良好)报考和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招考成为拟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通过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www.hbjz12333.com)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
报考人员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区域、岗位代码必须填报,自己必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荆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备用,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2、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1日9:00——3月24日24:00
网上缴费请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
考生笔试缴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共100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缴费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笔试完成后到市人事考试院(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办理退费手续。
3、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5日9:00至4月9日9:00期间,登录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6--8278477。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2: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
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卫生类。
教育类、卫生类笔试考试内容为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岗位、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综合类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其运用相关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