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见报名核对单。
2.笔试科目:详见《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每门笔试科目均实行百分制。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办法: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以一定比例按笔试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数在20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招聘计划数不足20人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和面试时间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形式:见《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学前教育面试成绩按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按绘画成绩占10%,边弹边唱成绩占20%,舞蹈成绩占10%计算;财会岗位面试成绩按上课成绩占70%,技能操作成绩占30%计算;汽修实习指导师岗位面试成绩按技能操作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
(四)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教育基础知识成绩×2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50%;只笔试一门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由缙云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教育局下属学校(聘用岗位与报名岗位相一致),由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考生若未取得教师资格暂签两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其他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见习不合格或在聘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须在缙云服务满五周年。
2.本次招聘需公开信息全部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网上公布。
3.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缙云县教育局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联系电话: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3140613,缙云县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3131152,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3127520。
附件:1.《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综合信息表》.xls
2.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教育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