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校医、会计)82名,具体见岗位(学科)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本区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
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见附件1)。
如为研究生毕业,则研究生专业和本科专业任一对口即可。
(二)在职人员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校医的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会计的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校医岗位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8日后出生),报考会计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8日后出生)。
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
2.研究生学历。
3.三水区公办学校现职临聘教师以及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职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3月8-11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指定地点(见附件3)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邮寄资料,可委托代办。
应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的考生须提供师范专业相关证明。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在职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16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4.本人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准考证用);
6.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三水区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需提供校长签名的学校工作证明。如为佛山市内民办学校的现职教师,需提供校长签名的学校工作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职称证书。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若该职位有省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市级以上名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等)报名的,则不受上述开考人数比例要求限制。
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在编教师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