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生源免费师范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具体操作如下:当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的免费师范生人数比例≥1:10时,需进行笔试,并与其他考生一起排名确定入围面试名额;否则,免费师范生可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广东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2)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3)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学科,按招聘人数的4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2天内在高栏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否则对其增加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高栏港教育信息网公布。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召开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集体见面会,与相关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可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次日,组织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入围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高栏港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及考生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62、7228581、7718915;联系人:古老师、凌老师。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648。
(三)受聘者实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其教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6年8月1日前报到者;2.不服从区教育主管部门调配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