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3张;
有相关限制条件的需提供: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属文理一类专业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如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前来报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报名确认。对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当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县教育局人事科将在三个工作日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复审条件不符合的应聘对象,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并电话告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取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为学段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
(2)面试。各岗位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不足比例的该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为试讲形式(模拟上课),小学内容为现用五年级教材,初中内容为现用八年级教材。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学设计、把握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组织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和素质、教师的基本素养和潜质等,时间为20分钟。对报考信息技术、美术、体育、音乐学科的,还需进行术科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专业技能。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成绩确认: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有术科考试的,试讲成绩、术科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6日~27日,地点另定。
6.体检、考核。在按岗位划定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为序,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招聘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由教育局统一对拟确定录用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拟聘用名单。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县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拟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县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后,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凭档案到嘉善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者档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在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县实施教育人事综合改革,则按改革要求实施聘任)。
七、招聘的其它事项
1.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 )第三十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如发现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录用对象为非师范类的,在两年内(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之日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应在报名时当场提供),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自公示之日起,应聘对象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嘉善县教育局。
6.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6年3月1日
2016年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教师招聘学科及人数分布一览表(5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