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县 教 育 局
关于嘉善县2016年义务段学校招聘教师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我县义务段相关学校2016年度对师资的实际需求,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规定,现就2016年我县义务段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
2016年度招聘初中教师1人,小学教师52人,特殊教育教师1人,合计54人(招聘学校及学科分布见附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初中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小学不作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录用后限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的条件和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限浙江省户籍或浙江籍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2016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列入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4~2016届本科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理(除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一类师范类专业2014~2016届本科毕业生。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限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三)应聘音乐岗位符合以下条件的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应聘特殊教育岗位的应符合以下条件,限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聘对象的专业要求
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对象其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对学科的要求,具体专业要求见表:
学科 |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要求及其它 |
语文 |
1.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国际教育(对外汉语);2.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
英语 |
英语 |
体育 |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体育康复(特殊教育) |
数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
科学 |
物理学、化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 |
美术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书法学 |
信息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音乐 |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
五、招聘的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嘉善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魏塘街道谈公南路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