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普通高中、农村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教学校、学前教育等五个类别:2016年4月9日上午8:30开始。
②农村初中类:2014年4月10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安远二中新校区。
(3)报考普通高中类兼报农村初中类人员,如笔试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类面试入围分数但已达农村初中类对应专业面试入围分数,或参加高中类面试后考试总成绩未达普通高中类录用分数但已达农村初中类对应专业面试入围分数,可参加农村初中类对应专业面试。不参与兼报专业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参加面试者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上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仅参加了笔试而放弃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及拟签约人员名单一并于4月10日晚在安远人才热线和安远教育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签约
1.签约时间:2016年4月11日-4月12日。
2.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还须分性别)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某个专业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酌情择优确定签约人数。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签约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人数;反之,亦然。
3.应届毕业生在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须注明:本人将按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保证于2016年8月15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本协议作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4月13日-14日。
2.体检地点:安远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大楼五楼)
3.体检参照《2014年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因有签约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考试人员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体检人数;反之,亦然。
(六)政审
1.政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30日。
2.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政审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分类别、分专业按照本次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类某专业男性实际体检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将按女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足相应人数,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反之,亦然。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 2016年6月下旬在安远县人才热线和安远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选岗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且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在符合各相应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组织本专业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直至选完为止。选岗后,由县人社局报请县人事调配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有关招聘单位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安远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动核编申报表》,分别报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审核盖章后,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携带本人的学籍档案和《就业报到证》(注:《就业报到证》需事先经江西省教育厅和赣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签章),属于县外的编内人员则办理调动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符合教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的予以免试,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并视学校学科缺额情况进行安排。
六、待遇
1.工龄计算和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缴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中共安远县委、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2014—2016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字[2014]1号)和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安远县2014—2016年招才引智工作方案的通知>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安办字[2015]105号)文件(可登录安远人才热线网查询)规定的,还可同时享受相应的优惠待遇。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人事聘用关系。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社局、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招聘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