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
公 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均要在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再资格认定。现就2012年春季平湖市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之规定条件;
2.具有平湖市户籍或在平湖市工作的人员;
3.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中师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师可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与申请资格种类相一致的《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合格证》。参加“国考”的人员须具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函授、自考、电大、远程等国民教育系列)及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且须合格;
7.体格检查合格。
二、受理范围
平湖市教育局受理平湖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嘉兴市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具体时间与要求,请登录嘉兴市教育网,查看“嘉兴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三、网上申报(4月16日——4月24日)
网报系统于4月16日8时开启,开始网上报名;到4月24日16时关闭,结束网报工作。报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登录网页后须认真阅读相关的信息和材料要求,然后进行申报。注意:参加“国考”的申请人员与参加“省考”的申请人员要按规定选择不同的网报入口。
四、现场确认(4月24日——4月27日)
1.现场确认对象与时间:
参加“省考”的申请人员及往届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4月24日;
平湖职业中专应届幼师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上午;
嘉兴教育学院平湖校区应届幼师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下午;
嘉兴教育学院平湖校区应届小教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4月26日;
参加“国考”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
现场确认时间:8:40——16:00,中午不休息。
按规定时间确认,逾期恕不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164号。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平湖市户籍的申请人员需递交本人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非平湖籍的申请人员需递交在平湖工作的人事(档案)证明书,证明书须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平湖市人才中心红章。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⑤师范类还须递交与毕业证书相一致的毕业成绩单(毕业成绩复印件上必须由档案管理单位或毕业学校教务处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或毕业学校公章才有效),
⑥非师范类毕业生需递交与申请资格种类相一致的考试合格证明。参加“省考”的申请人员,递交《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参加“国考”的申请人员递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 以上证件都需要原件和A4纸大小的复印件,一件复印一纸。确认时,原件由指导中心查验后归还,复印件递交指导中心。)
⑦本人网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从网上下载本人所申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打印,然后再复印到A3纸上,正反面复印,上交A3纸,一式两份,黏好照片)
⑧《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鉴定表上要求填写完整,由经办人签名并盖公章。
⑨同一底版彩色证件照片小二寸4张,背面写清楚单位及姓名。(要求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相同)
4.按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需要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测试的申请人,每人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80元。
五、体格检查(5月5日)
5月5日上午8时正,申请人在教育局东大门口集中,携带贴有本人照片并盖有“平湖市教育局”公章的体检表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直接交给医院。
六、素质能力测试(5月19日,暂定)
5月19日(暂定)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时在平湖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七、公示(6月初)
6月初,在平湖教育网上公示认定结果。公示一周后,申请人可按申报时登录方法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申请状态为“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八、发放证书(6月下旬)
6月下旬,已经通过资格认定的社会申请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师资管理中心办公室(1)领取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
1.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次异地申报,不得同次申报两种资格。
2.同一申请人不得在一年中申请二种教师资格。
平湖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