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社会人员:
2012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根据教育部规定,今年教师资格认定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现结合。现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龙湾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龙湾的正式在编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4月2日8:00—4月10日17:00,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4月11日—4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日 期 |
时 间 |
申报类别 |
4月11日 |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初中教师资格 |
4月12日 |
小学教师资格 | |
4月13日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
4月14日 |
材料审查及核对 |
注:不同类别的申报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地点
龙湾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状元镇龙飞路4号老区府大楼)。
五、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后下载,统一用A3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务必按表内的填表说明进行准确填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户口本或人事档案挂靠所在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学历证书复印件正面写上学历验证查询码(查询码可用手机发短信获得,移动用户发送短信 020 至 1065800883077,联通用户发送短信 1020 至 106555822077)用于证书查验;
6、体检表(现场领取相应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并贴上照片);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9、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大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10、非师范教育(职高幼师)类毕业生须提交《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5年,2007年4月份后考取的成绩有效)。
11、《思想品德鉴定表》(在网报后下载用A4纸打印,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1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最好与网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留用的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申请认定资格类别);
13、非师范教育类考生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考试费为每人280元,(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提供学校的相关证明,并盖单位公章免收考试费),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免收教师资格认定费。
六、咨询电话:86354420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