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结合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际需求,决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绥阳县中等学职业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择岗、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设置详见附件《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3日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6年3月13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有超生行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网等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及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县编委办、县纪委第三纪工委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前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报名招聘,招聘到位人员立即签订就业协议。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3日9: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联系人:曾力波、郭卓,电话:13885289956、13708513248
报名考生请密切关注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报名期间可直接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⑤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须书面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公开招聘资格。
(2)报名表的填写: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时,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要求统一使用A4纸)。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的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小组统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提供的职位所需证件(复印件)、证明、《报名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以及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3:1比例方才开考,当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直至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才开考,如果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申请改报其他条件符合的职位(改报职位时,必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小组审核同意才能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将及时在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等发布公告,请各报名考生注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整个报考过程中必须真实、有效、准确、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一律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