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综合知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写作等。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成绩计算
总的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上成绩按折算后综合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16年3月15日9:00—11: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笔试结束后将于3月16日中午12点前在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等公布笔试成绩,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在2016年3月16下午17:00前向县招聘小组书面提出一次查询申请,县招聘小组根据考生书面申请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及时核实后给予回复。
(五)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2016年3月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生进入候考室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参考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考室候考,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六)考试其他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4日14:00—17:00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6日14:00—17:00
3.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联系人:曾力波、郭卓,电话:13885289956、13708513248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或面试的考试。同时,请妥善保管笔试或面试准考证,体检时需持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候检室。
七、体检
(一)体检考生的确定
通过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以《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重新进行笔试,按新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达不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复查
体检初检不合格的考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小组同意,可复检一次。
(三)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体检收费规定进行收取。
(五)体检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
(六)考生进入候检室时要求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或面试准考证,经查验与本人相符后,方能进入候检室候检,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八、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考生的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在县招聘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
(二)考察(政审)内容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以在校表现为主,对往届毕业生以社会考察为主,对在职工作人员以所在单位工作表现为主。
(三)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按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处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报主管部门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严肃招聘程序和纪律
(一)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的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重处: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的各类人员招考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受理社会举报,如有工作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中违纪违规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招聘工作期间,各项相关事宜由招聘办在绥阳教科网(www.gzsyedu.cn)等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简章由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若遇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郭老师:13708513248(中等职业学校)
0851-26227345(县教育局)
0851-26362408(县招考办)
监督电话:0851-26363201(县纪委)
绥阳县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