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绥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绥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1《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户籍不限;
3.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7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必须是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绥阳县服务的,并且截止2015年5月7日服务期满一届的才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是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绥阳县,且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才能报考,“随军家属”则必须是部队所在地为绥阳县的现役军人配偶才能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上四类人员统称“村干部”)的职位,必须是绥阳县境内在任的农村(含农村社区)干部,并且截止2015年5月7日任职满1届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报考。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5年5月7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11.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现役军人;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等发布《招考简章》。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 10日(9:00—16:30)。
报名地点: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绥阳县洋川镇乐天路131号)。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报考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⑤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⑥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四项目”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⑦报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即“村干部”)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复印件以及乡(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任何职、任职起止年限、是否已满一届等情况)。
⑧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报名表的填写:报名人员须填写《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时,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填写的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表》填写后交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并缴费的考生始具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要求统一使用A4纸)
3.报名缴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抽部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在报名时当场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人员提供的职位所需证件(复印件)、证明、《报名表》上签署“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意见。
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