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贵州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0号) 、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开展2016年教育人才引进和毕业生招聘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特制定《仁怀市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设置
(一)招聘计划:35名。
(二)招聘职位详见《仁怀市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重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1997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9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
5.招聘对象报考时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
6.招聘对象具有报考的招聘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7.所有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四、招聘方式
1.公开考核招聘。
2.根据在各高校招聘的时间顺序和职位空缺情况,在前面的高校按职位已经招聘到位的,在后面的高校不再另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简章》将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直属的6所重点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定于2015年10月21日—11月30日(具体时间安排附后)之间分别在教育部直属的6所重点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高校校园内)进行,考生请密切关注6所重点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填写报名表(附件2)进行报名,但在2016年7月31日前须提供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除填写报名表外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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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1.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考试只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考官为5人,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组确定。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重新面试评分)。签订就业协议以后,考生要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四)体检
2016年6月-8月,签约对象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考办组织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招聘学校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考办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由复检小组人员和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复检结果。复检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考办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应届毕业生重点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和有无违法违纪现象以及完整的学历档案;往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婚姻状况或计生证明;
2.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实表现和违纪违规情况证明;
3.完整的学历(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规定的时限内未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