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中、小学校师资紧缺的情况,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高中和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制订新化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中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参与和监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编制性质
拟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250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师50名,初中教师63名,小学教师137名。(详见《附件1》)。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年龄为准);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中师(普师)或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8.报考英语岗位原则上应为英语专业毕业生,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要取得国家英语过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9.报考音乐专业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音乐教师资格证;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吸毒、贩毒行为的;
4.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5.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6.受纪律处分还在处分期内的;
7.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4年8月21日前在新化电视台、新化教育电视台、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或信息。发布公告时间截止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8月31日至9月2日(共3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新化县教育局五楼
(四)联系人:孙文军0738-3221809康四光0738-3532457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报考人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新化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各科教师计划明细表》)。公开招聘工作分层次(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愿意按新化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去向安排表中的岗位去相关学校任教,具体岗位另行公告。
七、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须达到3:1以上(含3:1),达不到以上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特殊岗位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批准。
八、考试及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层次分学科命题,考对应层次对应学科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内容为对应层次对应学科现行教材。
(二)面试人选按各层次各学科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该层次该学科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面试情况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12日。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一、体检
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一系列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三、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所去对应层次学校从事对应科目任教的实施细则另行制订。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合成成绩和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每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录聘通知书的通知后15天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录聘通知书后,未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本实施方案实施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七)本方案由新化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化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各科教师计划明细表》
2.《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新化县2014公开招聘中小学各科教师计划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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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7 |
2 |
4 |
2 |
1 |
1 |
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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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8 |
18 |
16 |
7 |
3 |
1 |
2 |
3 |
1 |
4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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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2 |
8 |
7 |
6 |
5 |
8 |
5 |
5 |
4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