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6号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8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现在职的编内外教师在报名时须具有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业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4、2015年未就业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优秀毕业生”)。
(3)2014、2015年未就业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4)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中小学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
(5)在各类中小学任教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需原单位同意报考),限无锡市户籍(含高校入学前为无锡市户籍和现为无锡市户籍)。
7、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业和2016年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现在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有教师资格证书,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育行政部门、残联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在编在职教师(需原单位同意报考),无锡市户籍(含高校入学前为无锡市户籍和现为无锡市户籍),有教师资格证书,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4、2015年未就业和2016年中职系列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2)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中职学校任教,且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非在编教师(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
(3)在各类中职学校任教三年及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需原单位同意报考),限无锡市户籍(含高校入学前为无锡市户籍和现为无锡市户籍)。
(4)在企业工作一年及以上(以聘用合同、缴纳社保为准),并具备报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⑴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⑶参加非法组织的;⑷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详见无锡市教育网《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笔试
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无锡教育网《2016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考生第一阶段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