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义务段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大榭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6年义务段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义务段教师5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专业要求,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809室。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也可通过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需将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扫描并发送E-mail至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邮箱地址:1115221907@qq.com。邮件发送后请在及时用电话联系确认。咨询(联系)电话:0574-86766151,联系人:杨老师。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大榭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义务段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需粘贴正面免冠一寸照片),报名当日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材料递交不全的不予报名资格确认。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取消或核减该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当天开考前60分钟到考点递交报名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试形式及计分办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本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和教育学、心理学等。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成绩的不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即兴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
3.计分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