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5年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稳定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到我县所属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选调对象
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选调原则
1.自愿原则;
2.教学需要原则;
3.择优选调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其中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选调各项工作。
(二)发布选调通告。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发布通告。通告包含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及选调办法等。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者任教地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的证明或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教职工编制手册复印件;
(5)县外在编在岗正式教师申请调入登记表(申报时现场填写);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工作期间获得的主要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一式一份。
(四)资格审查(8月9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始终。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与我县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同步进行。
(1)笔试时间:8月12日
(2)笔试地点:水城小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人所申报学科应具备的专业知识,题型为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和案例分析等。
(六)考核(8月15日前)。根据笔试情况、报考者的表现情况,经体检合格后择优筛选选调对象。
(七)报批(8月20日前)。将选调对象名单报县政府审批,办理商调手续。
五、其它
1.在现有编制内根据学科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选调。
2.优惠政策
(1)获得当地市级(含)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免试选调,且可直接分配至城区学校任教。
(2)县外农村公办学校任教年限可计入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的年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选调。已录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未尽事宜由选调县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