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各学校的人员需要,大兴区教委定于2012年4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幼教师1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镇级中学教师10人;
2、镇级小学教师50人;
3、镇级幼儿园教师120人。
二、招聘对象
1、镇级中学教师和镇级小学教师:
本地区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及2012年合同期满在岗的村官(有教师资格证)。
2、镇级幼儿园教师:
本地区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有教师资格证)及2012年合同期满在岗的村官(有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愿意长期在我区从教;
4、北京市常驻非农业户口;
5、学历及资格要求:
应聘中学教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北京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应聘小学教师以本科学历为主,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只限英语、音乐、美术类专业)也可参加报名,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北京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应聘幼儿园教师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参加北京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参加北京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考人员可报两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大兴区少年宫
4、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网络下载,见附件,报考人员可报两个岗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有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或参加北京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北京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
(6)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大学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7)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考核安排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试讲。
2、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及心理测试题目。
3、笔试时间、地点及安排:请于4月20日登陆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j.dxedu.gov.cn/查询。
4、成绩公布:成绩统一在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http://jyj.dxedu.gov.cn/)。
六、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电话:010-81296347
联系人:王老师、桂老师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