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2016年春季面向南湖区招聘教师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是东北师范大学与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联合创建的一所现代化学校,占地面积129亩、基建投资2.38亿,拥有义务教育各个年级,成为省标准化学校、地市级中小学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地市级中小学文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地级市标准化实验室,成为嘉兴市中小学的窗口学校,优质特色的办学风格获得优良的社会声誉。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是区政府设立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现面向南湖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6个岗位全部为国家事业编制,且工资待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对象、人数
招考学科 |
岗位人数 |
合计人数 |
小学语文 |
1人 |
4人 |
小学数学 |
1人 | |
小学音乐 |
1人 | |
小学科学 |
1人 | |
小学英语、初中英语 |
1人 |
2人 |
初中历史与社会 |
1人 |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南湖区超编学校公开招聘在编中小学骨干教师:
1. 初中历史与社会面向历史、政治、地理学科。
2. 所有各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拥有国家认可且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有爱心;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1日以后出生者),教龄原则上5年及以上,中级职称(即中教一级、小教高级)或高级职称。
(三)特别注释
1.获得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名师,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部门奖励、政府奖励,不含各类学会颁发的奖励),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初始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及曾任)地市级、省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初始学历为中专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职称可放宽至小教一级。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最近3年一直担任中层正职者。
3.鉴于学校系九年一贯制的特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行政管理经历和良好的协调能力、年富力强的应聘者。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职两年内能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者。
四、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资料审核、初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和办法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发送面试通知→初试→复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招聘程序
为了确保招聘到优秀骨干教师,计划分步实施招聘工作,即
第一步,拟2016年1月11日在学校网站等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计划岗位数量),接受电子邮件报名,公布招聘条件标准、招聘程序。
第二步,2016年1月20日~21日,组织现场面试、复试。
第三步,2016年1月25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
2. 报名方法
请有意者本人先下载填写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2016年春季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发至ZS83387338@163.com,个人简历请附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和个人全身照片(需要电子版)及有关资质证明的电子图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有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有关证明、职称证书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联系电话等)。
3. 现场面试报名(已通知为准)所需携带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有关证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个人简历;
●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现场亲笔填写正式报名表;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注:
(1)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具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正副职等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面试(复试)
1.招聘考核小组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照初审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复试)对象,然后正式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包括口试、说课、课堂教学展示等,合格者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2.没接到初审合格(允许参加面试)通知前,谢绝来访。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经测试、试讲、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正式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网”网站上公布。
(二)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3387318 ;联系人:芮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058367,0573-82838339。
(三)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智慧路77号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邮编:314006。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
2016年1月11日
附报名表: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2016年春季面向南湖区招聘教师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