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中关于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新任教师的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精神,漳州一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35周岁(即在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出生)。
6、未入编(或不在编)。在职报考者应于报名时提交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门)提供的不在编证明。
7、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面向范围为全国。2016年8月31日前在面向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9、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漳州一中网站进行预报名(网址如下),报名时间统一为2016年1月6日—1月25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http://fjzzyz.b230.0735data.cn/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经漳州市教育局认定,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预报名期间,漳州一中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提交后三天内完成审核确认并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或漳州一中校园网公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学业证明)、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漳州一中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
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6、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指导,面试全程监控录音。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件后确定,笔试地点为漳州一中。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漳州一中校园网和校园公告栏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片段教学或课堂试讲。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有关事项由漳州一中另行通知。
四、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工作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漳州一中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漳州一中负责,报漳州市教育局备案。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七、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或调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漳州市教育局及漳州一中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未入编指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录用人员在漳州一中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和漳州一中负责解释。
4、考试成绩、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一中网站发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等手段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596-2051625、2022008
监督电话:0596-2050940
附件(请点击浏览):漳州一中2016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福建省漳州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