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2)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布。
2.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2)专业技能考试评分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注]不参加笔试(专业技能考试)者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且不核减招聘职数。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2)面试形式:讲课(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4.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
应聘者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公布。
[注]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察者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公示、体检或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及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报名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首先以斗门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其次以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被聘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按斗门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