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讷河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保障讷河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讷河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45名(详见2014年讷河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不受年龄限制(在基层服务平台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4、应聘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地理、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语文岗位;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报小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可报小学语文或数学);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讷河市在编公办教师;5、有精神病史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讷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讷河市纪检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4日8时-9月26日16时
2、报名地点: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现场报名。
3、由招聘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者需携带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2)2014年讷河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本人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基层服务平台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如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齐齐哈尔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办法。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技能测试与试讲的办法进行;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试讲均实行100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成绩×50%。
1、笔试(技能测试)
笔试: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人员考现行高中、初中教材各45%,教法10%;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考现行初中、小学教材各45%,教法1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美术技能测试:①素描、②色彩(水粉画),考试用纸统一准备,其它考试用品考生自备,考试时间150分钟。每项50分,满分100分。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
2、试讲
试讲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内容,由命题人员抽签确定一节课。试讲方式为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60分钟。不用学生,不用辅助教学媒体,设计提问及运用辅助教学媒体时,考生可以说明。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
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试讲顺序号,逐一试讲,试讲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试讲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优先,否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讷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或由招聘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对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和所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单位与之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齐齐哈尔市人社局备案。
(五)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讷河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2014年讷河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
学校 |
合计 |
中学 |
小学 |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地理 |
历史 |
生物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美术 | ||
讷河一中 |
13 |
13 |
3 |
2 |
3 |
3 |
2 |
|
|
|
|
|
|
|
|
拉哈一中 |
6 |
6 |
2 |
|
|
|
|
1 |
1 |
1 |
1 |
|
|
|
|
高中合计 |
19 |
19 |
5 |
2 |
3 |
3 |
2 |
1 |
1 |
1 |
1 |
|
|
|
|
讷河三中 |
6 |
6 |
1 |
2 |
2 |
|
|
|
1 |
|
|
|
|
|
|
育才学校 |
6 |
6 |
1 |
|
2 |
1 |
|
1 |
|
|
1 |
|
|
|
|
讷河五中 |
6 |
6 |
2 |
2 |
|
|
|
|
1 |
1 |
|
|
|
|
|
实验学校 |
3 |
2 |
1 |
|
|
|
|
|
|
1 |
|
1 |
1 |
|
|
第四小学 |
3 |
|
|
|
|
|
|
|
|
|
|
3 |
1 |
1 |
1 |
第八小学 |
2 |
|
|
|
|
|
|
|
|
|
|
2 |
|
1 |
1 |
城镇初中、小学合计 |
26 |
20 |
5 |
4 |
4 |
1 |
|
1 |
2 |
2 |
1 |
6 |
2 |
2 |
2 |
全市总计 |
45 |
39 |
10 |
6 |
7 |
4 |
2 |
2 |
3 |
3 |
2 |
6 |
2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