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下同)。若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综合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综合面试方式及内容: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领取通知书时,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3.专业面试
(1)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专业面试方式: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专业面试环节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201;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1201,83600159。
六、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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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