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招聘工作,根据《2012—2013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南教人〔201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工作机构
成立官窑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校办公室,负责本校招聘的报名、面试等工作。配合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招聘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计划
我校拟招聘音乐、舞蹈教师各1名。
四、招聘对象
音乐教师要求在职人员、舞蹈教师要求毕业生,其余按《2012—2013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五、应聘条件
按《2012—2013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条件执行。
六、招聘考试成绩的构成
按《2012-2013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根据用人计划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南海人才信息网及南海教育信息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把相关材料寄送至官窑职业技术学校。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我校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数与推荐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职业类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数与推荐笔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
(四)公示:笔试人员名单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所需知识考试。
(六)体检并确定拟聘人员: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由区教育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区教育局在南海教育信息网及南海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通知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公示后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单位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见区招聘公告),我校视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组织二次报名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八、联系方式:
林老师、王老师:教学楼五楼办公室,0757-85890122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办事处教育路官窑职业技术学校(邮编:528237)
本方案解释权归官窑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