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综合面试时间为12月19日,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面试(试讲)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
由清浦区教育局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的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专业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专业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清浦区教育局和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上公布。
由清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清浦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个人原因而出现空缺的,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清浦区教育局、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清浦区教育局:0517-83516381;
清浦区人社局:0517-83516667。
报名咨询电话:0517-89896306。
本公告由清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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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
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4日
2016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中学教育集团清浦开明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表(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