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和《关于201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常教人〔2012〕6)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高校毕业生:中学语文教师1名、学前教育(康复舞蹈)1名、职业教育(服装)1名
2、在职教师:英语1名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副校长、中层干部等组成。
三、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
1、应聘中学语文教师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笔试的规定条件且持有2012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同意面试”证明。
2、学前教育(康复舞蹈):拟申请幼教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的可以是大专以上学历)。
3、职业教育(服装):拟申请中职教师资格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
4、英语:本科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英文表达能力强,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有专业论文获奖或发表。
以上各学科应聘者,都要求身心健康,愿意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四、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至4月6日止
面试时间:在职教师:4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 4月10日上午9:00面试。高校毕业生2012年4月2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
课堂考核时间:在职教师4月11日上午8:00开始,高校毕业生4月 24 日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对符合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在资格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面试阶段或在职教师笔试人选。
2、笔试。由学校组织对高校毕业生和在职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
3、面试考核。考核小组对拟录用对象进行结构化面试,当场反馈成绩。
4、课堂考核。面试综合成绩的前三名参加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在校园网公布。
5、集体研究。学校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课堂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20%、课堂能力考核(专业加试)占60%、面试占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6、公示报批。集体研究决定后,学校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再将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学校设立录用的综合成绩底线为75分,低于底线的不予录用。
2.学校地址:常州市丽华三村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886203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