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资格审查的流程是,先由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再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复审。资格审查必须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单位在申报招聘计划时设定的岗位条件,确认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的真伪;组织、人社部门只负责学历、报到证、户口、身份证等常规证件的审核。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的复审,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的复审,分别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
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面试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方法。报考各级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问答式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围绕报考岗位所要求掌握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离开面试考场。
(四)考试总成绩
1、计算公式:
各招聘岗位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计算公式为:加试《专业理论》岗位的总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30%+专业理论(专业)成绩×40%)+面试成绩×30% ;只参加《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的岗位,总成绩=《职业素质与能力》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两位小数。
2、成绩公布:
市直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计算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招聘岗位总成绩由本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计算并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所有考试成绩均为并列者,均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市直的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的体检工作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采取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调查社会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市直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由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所属单位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被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发聘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实行社会化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径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新聘用的各类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管理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在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准调离聘用单位。
八、其他事项
1、严肃纪律。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征信档案。3年内取消参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报考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加强管理。在招聘的操作过程中如有调整、变动及有关事项需要通知报考人员的,将及时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因未能及时查询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3、畅通联络。在招聘(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的各类培训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咨询联系电话: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0419-2307593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9-4123684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419-2883705、2883706
附件:
附件1、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直)
附件2、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市区)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直).rar
附件2、2015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市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