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拟为海兴县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师,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2015年海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为海兴县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海兴县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海兴县教育网查询。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1月21日(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兴县教育网和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jyw)、发布招聘公告,公告七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 11月 21日 8时-- 21日 12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分别设在河北省海兴县中学和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
联系人:时宝义 电话:15100853927
电子邮箱:hxzx6621828@126.com。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二代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和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填写《海兴县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确保本人所填学历、专业等基本信息与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4、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报名现场通知。笔试成绩考试当日在考试现场和海兴县教育网上公布。
(3)笔试组织。为确保命题、判卷、试题输送保管等环节安全保密,特采取如下措施。
1、命题人员及时保管好命题的有关文字和电子资料,对于命题过程中打印而未定的试题要及时销毁。禁止命题人员与考生相互联系,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2、禁止考生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阅卷教师在阅卷过程中,要按照标准答案统一判卷,阅卷过程中,手机上交。
3、考试结束后,由专职人员监督存放试卷,专人看护。判卷结束后,专人负责检查,登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