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献县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80名,全部充实到乡镇小学、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献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非献县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我县任教的特岗教师配偶可列入招聘范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等条件。
5、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报到证,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就业报到证、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持有就业报到证、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取得《结论证》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数量、岗位
详见《2015年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求情况,做出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献县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发布。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在献县人社局七楼事业股。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并持《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根据报名条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人社局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符合报考要求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有关事项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5年10月15日-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人社局七楼事业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小学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幼儿园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保健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进行。根据公开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并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考官实行异地交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也并列者,加试笔试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献县人社局和献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折合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献县人社局会同教育体育局及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参考笔试成绩。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
六、招聘人员录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选依据所报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岗位,同学科内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招聘岗位的顺序。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五年,其中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留任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函〔2014〕8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