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中学教师15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专业对口。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不招聘在编教师。
(二)小学教师24名
1.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专业对口。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不招聘在编教师。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原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原代课人员”)4名。
(1)年龄:45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历:中专学历(含职业高中)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语文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35名
1. 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33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需在2012年 4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为以下专业之一: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舞蹈、美术。
(4)不招聘在编教师。
2.“原代课人员”2名。
(1)年龄:45周岁(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历:中专学历(含职业高中)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