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联系
面试对象(名单附后及2012年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必须于2012年7月10日前与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电话联系(说明考生已经知道该通知),联系电话:0599-3833752,联系人:林丕清、江华元。
2、资格确认
资格复审时有欠缺材料的面试对象,必须于2012年7月11日下午5:00前提交规定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行资格确认,无法提供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予以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面试地点及时间
⑴面试地点:建瓯市第二中学
⑵面试时间:
2012年7月14日。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中午12:30准时到达考生侯测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形式
(一)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生物、地理、品德与生活、信息技术、科学、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学科:
采用“片段教学”测试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15分钟。考生在候测室抽取面试顺序,按顺序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由1号考生抽选测试题,备课时间6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行片段教学测试。
(二)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等技能学科:
采用“片段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片段教学分值占70分、时间15分钟,专业技能分值占30分。考生在候测室抽取面试顺序,按顺序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由1号考生抽选测试题,备课时间60分钟,备课结束后,先进行片段教学测试,然后进行技能测试。
各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1、音乐
即兴伴奏:指定音乐教材即兴伴奏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2分钟。声乐演唱:自备一首声乐曲独唱。
识谱视唱:指定五线谱视唱,时间不超过1分钟。
自选项目:器乐与舞蹈二选一(除钢琴外,舞蹈伴奏音乐、其他乐器自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
2、美术
素描(4K纸、笔、画夹自带),时间1小时。
3、体育
100M(自带钉鞋,塑胶跑道专用钉)、立定三级跳远、铅球。
4、幼教
弹、唱、跳、画(舞蹈伴奏器、乐,纸、水彩笔均自备)。
5、面试教材(见附件2)
6、面试流程
候测室 报到、抽选测试顺序,等候备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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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室 备课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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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室 片段教学测试 技能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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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成绩 离开考场 |
考生的教案上,只写序号,不得出现姓名、毕业学校、单位等个人信息。在面试时不得向专家评委做自我介绍,只报序号,测试结束后应将教案上交工作人员。评委根据被测人员教学情况及技能测试情况,逐个进行现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黑色签字笔、课本参加测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编写教案和面试时,不得将指定材料以外的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候测室及考场,坚决杜绝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当天面试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加测试。
三、聘用办法
1、坚持择优选用、宁缺勿滥的原则,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最后成绩为笔试成绩(百分制)50%和面试成绩50%相加计算。
2、对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2〕4号),经考核合格、面试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且体检、政审合格的予以聘用。
3、同职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教育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于2012年7月17日上午8:00空腹在建瓯市机关幼儿园门口集中(公园口)。
4、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年7月25日前提交《建瓯市教育局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征求意见函》(体检时发放)。
5、考生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违纪、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公示5天。
6、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本次拟聘用人选。若成绩总分相同,优先选聘师范类师范专业的考生,若均为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考生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7、2012年8月2日上午9:00考生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集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该类相应学科岗位的学校,未准时到达的,视为放弃。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仅递补一次)。
8、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最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四、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负责做好各岗位的面试工作。
2、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委编办指导监督考试过程,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721139、3833752、3859894。在招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面试工作公正进行的,将取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建瓯市招聘新任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2:建瓯市2012年招聘新教师面试使用教材
附件3:2012年建瓯市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
建瓯市教育局 建瓯市公务员局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