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2012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14名教师,其中:农村中学4名(物理1名、生物1名、音乐2名),农村小学4名(音乐2名、体育1名、美术1名),幼儿园6名(其中城区直属幼儿园2名、农村中心幼儿园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2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二)具有报到证,学历、专业、年龄及生源地等要求具体见《2012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附件1)。
(三)不招聘公办在编教师。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应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幼儿教师岗位可先报考,被聘用后应及时参加相应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认定幼儿教师资格。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网上报名
(一)统一通过“福建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报名。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4月15日24:0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报考顺昌县范围内职位者不能再报考南平市范围内的其它县(市、区)职位,否则取消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由顺昌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进入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共设29个专业类别,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5月5日全省统一举行。《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于5月5日上午举行;《专业知识》考试于5月5日下午举行。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
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五)笔试成绩查询
5月25日前由“福建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向应聘者公布。
(六)资格复核及面试
1、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2、进入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顺昌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布(http://www.scjyw.org/)。
3、参加面试的考生由顺昌县教育局提前两天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县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4、考生在面试前一日下午17:00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专业又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如已取得与学历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者,可将证明或证书原件提供审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5、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顺昌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一)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一)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顺昌教育信息网(http://www.scjyw.org/)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公务员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分别由县教育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按县公务员局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报考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位的考生咨询电话及网址: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廖老师。
顺昌教育信息网(http://www.scjyw.org/)
(二)本次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三)本方案由顺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二、2012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类别。
顺昌县教育局 顺昌县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