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岗位管理制度的政策规定,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公开选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聘质量。
(二)选聘范围
面向桐柏县差额供给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截止2015年10月10日前)。
(三)选聘岗位、名额
1、毛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1名;
2、吴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
3、埠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
4、安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1名;
5、平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1名;
6、淮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
7、月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
8、黄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男性2名,女性1名。
(四)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选聘:①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不合格;②色盲,不合格;③有癫痫、精神病、晕厥病史者,不合格;④口吃而影响正常口语表达,不合格;⑤各种中度、重度慢性病影响正常岗位工作的,不合格。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应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县内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岗位及名额、选聘条件及选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下午5: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地点:桐柏县人才交流中心(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市民之家二楼)。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凡符合选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报考人员填写的《桐柏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3)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选聘岗位。
3、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行。
考察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体检考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拟聘办法: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办理有关人事手续,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关待遇。
(4)所有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3:桐柏县公开选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桐柏县公开招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