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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教师招聘的公告(15名)

时间:2015-10-17 09:58:25 点击:

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短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建设“五个广汉”的人才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短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短缺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调整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提供岗位共计64个,具体岗位数及岗位要求条件,详见《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即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由广汉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组成的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纪检监察部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单位党委(组)纪检同志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全程公开。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按照各用人单位的相关要求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程序: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下载并填写《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和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收取报名者资料时,严格对照《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招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

2.开考比例:各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不受此限。若报名比例同一岗位不足1∶2的,取消该职(岗)位,报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进行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考察考核的方式和内容

校园公开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专业素质能力、涉猎知识面和掌握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资格终审

根据报名者考察考核的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资格终审。资格终审主要是对应聘者的德才表现、资格条件等进行终极审查,资格终审由广汉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五、聘用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试用。对经广汉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终审合格的人选,通知各用人单位予以试用。

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试用不少于三个月(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期,可视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填写试用评语等,并汇总试用情况,向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供试用考察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试用期内高校毕业生按照硕士研究生1800元/月,本科生15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二)健康状况检查。对试用考察结论“合格”的毕业生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公示。试用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对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时间定为1年(医疗卫生类专业可续订协议,续订协议时间不超过2年)。签订《三方协议》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在编职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五)正式聘用。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应当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经聘用,最低工作年限不能低于3年(不含协议期)。

六、咨询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汉市纪委、监察局:0838-5222409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0838-5242663

(二)举报网站: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hsrsj.gov.cn)

(三)公告政策解释电话:0838-522385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时间范围为2015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二)校园公开招聘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与参与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参与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动态信息。

(四)参与者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为保证校园公开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广汉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汉市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附件2.广汉市201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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