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公告第1号)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精神,唐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受官庄工区委托,为官庄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共招聘教师213名(含官庄工区33名)。
1、初中20名。其中: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物理3人、化学2人。
2、小学183名(含官庄工区33名)。其中:语文53人(含官庄工区12人)、数学53人(含官庄工区13人)、英语44人(含官庄工区8人)、体育9人、音乐9人、美术9人、信息技术6人。
3、幼儿园1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6、未就业人员。
(二)年龄条件
应聘者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
4、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级资格类别者也可申报低级资格类别相应学科,持低级资格类别者不能申报高级资格类别相应学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