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选拔招聘部分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优秀人才充实师资队伍,根据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5]86号)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教师30名,其中小学教师28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小学教师:①2013年至2015年汕头市户籍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2 \* GB3 ②2013年至2015年澄海区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体育专业毕业生。
(二)特殊教育教师:澄海区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79年10月29日至199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职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和符合计生生育政策规定,详见《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以及被辞退、辞职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对每个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区人社局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审查、审核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 月27 日至29 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区玉谭路)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
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并亲笔签名。
属笔试加分对象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应同时下载并填写《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打印,并亲笔签名。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户口已从汕头市迁往就读高校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巳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提供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4.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人才交流中心代管的提供《个人委托代管人事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准考证领取。
对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11 月10 日至11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区教育局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