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南市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现就陇南市2015年后半年面向社会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按照《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方案》过渡政策,本次申请对象为: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者。
(二)社会人员(含非师范专业类毕业生):经参加省考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在2016年7月前未提出申请者,其省考合格成绩作废,须重新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请。
第一步:打开网站http://www.jszg.edu.cn/,然后点击右侧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第二步: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如果已经注册过的,请在上面输入信息后点击登录,进入自己信息页。
第三步:按照提示,读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选上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按照提示,正确输入所需的信息后(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选择自己的现场确认点,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阅读注意事项,然后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
第八步:据实填写所需的个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如还没有填写完,也可选暂存,以后继续填写。
第九步:提示您注册成功,请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密码、常用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后面查询等。
(二)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本人网报申请成功后,直接用A3纸双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到陇南教育网http://www.gslnedu.cn/)下载后打印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陇南市申请教师人员体检表》直接到陇南教育网(http://www.gslnedu.cn/)下载并打印填写。
(三)现场确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网上报名完成并填好相关表格后,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到陇南市教育局(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有关县区教育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三、受理单位及时间
(一)网报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08:30至11月6日12:00,申报的网址: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至11月6日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恕不受理。
(三)受理单位地址: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盘旋路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受理处”。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后填写的体检表(一份)。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学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七)小2寸彩色照片1张(必须与填报表册中所贴照片、上传系统的照片同底)。
(八)成人师范类专业学历申请人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提供由教育局档案机构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不齐全或表格填写不清楚者恕不受理。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刘老师0939——821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