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安排2013年秋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定市教人字〔201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条件、自愿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http://www.jszg.edu.cn)。学历为师范类院校的申请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为非师范类院校的申请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合格单、教学法培训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等六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不同学历层次认定教师资格的条件
1.普通院校(非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⑴具备基本条件(岷县户籍的身份证、资格证所需的相应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思想品德符合认定条件)
⑵出示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证明,出具学业档案(附各门课程考试成绩)
2.电大、自考、夜大、函大、成人、高职等(非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⑴具备基本条件
⑵须出示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证明,出具学业档案(附各门课程考试成绩)
⑶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非师范专业毕业
⑴具备基本条件
⑵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并取得补修证明
⑶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
⑷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具备双学段学历,其中大专是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本科是电大、自考、夜大、函大、成人、高职等(非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⑴具备基本条件
⑵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具备双学段学历,其中大专是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本科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⑴具备基本条件
⑵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具备双学段学历,其中大专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本科是电大、自考、夜大、函大、成人、高职等(非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
⑴具备基本条件
⑵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并取得补修证明
⑶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
⑷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7.具备双学段学历,其中大专、本科都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其要求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相同
(二)受理权限
本次网报工作中,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教体局负责认定,初中、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教师资格材料受理方式及地点
县教体局在各学区设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网报现场确认点继续有效,各学区要安排专人在各自的网报现场确认点负责对在本学区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集中相关原件复印件等材料报教体局人事股审核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经申请人自行网报成功后,由学校或学区负责人集中收齐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人事股审核确认,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下载、填写表格(10月1日—10月31日)
申请人在岷县教育信息网(www.gsmxjy.com)下载专区下载《定西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现场确认点在所有材料和网报填写内容审核无误后统一打印。
(二)申请人网报(10月1日—10月31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本人所有相关证件信息一致。
申请人网报时,进入非考试申请者入口,认真阅读网报须知,务必选对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小学、幼师资格证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岷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岷县***学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定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岷县教育体育局。申请人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申报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务必牢记网报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及现场确认等事项,逾期不候。
(三)现场确认(10月15日—11月16日)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件1份;
(2)《定西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1份(贴两张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多余一张照片用做制证);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有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社会申请人员需有社区、街道办或村委会签字盖章);
(4)体检表1份(由本人在县医院或中医院自行交费体检);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原件;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最低学历为大专,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最低学历为本科);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和《教学法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人员不用提供此两种证件);
(9)户口薄原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1份。
复印件须复印在A4纸上。
(四)材料审核时限(11月18日-11月25日)
各学区确认点从11月17日开始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原件及所填表格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认定,11月25日结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现场确认后,申请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汇总,于11月18日后报送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五)办证领证(12月10日以后)
县教体局对符合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并发放证书;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条件的人员审核认定后,由县教育体育局最终向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
三、认定工作相关要求
(一)网报期间,各学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准确掌握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和流程,并负责解答申请人网报过程中出现的疑问和困难。
(二)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陆密码,忘记登陆密码不能登陆的责任自负。
(四)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学区、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各种途径,及时面向全体教师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使申请人员明确申请程序、所需证件,并能够规范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实施。
(五)体检要求:办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县医院或中医院自行交费体检;对办理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在严格执行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基础上,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目中必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使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岷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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