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者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须英语过级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须填写《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2.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将招聘计划直接分配到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的各学科(见附件1:《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明细表》)。公开招聘工作分层次(高中、初中和小学)分学科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愿意按《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去向安排表》中的岗位去相关学校任教,具体岗位见附件。
七、开考比例及要求
各层次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各层次学科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紧缺专业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只达到2:1的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如果各层次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则核减该层次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八、考试及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层次分学科命题,考对应层次对应学科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其内容小学为现行五年级秋季教材,初中为现行初二秋季教材,高中为现行高二秋季教材。音、体、美科目面试除说课外,还要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项目。
(二)面试人选按各层次学科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该层次学科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层次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结果公示后再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音乐、体育、美术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说课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50%),音体美以外的所有科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折算相加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一、体检
分层次分学科依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依次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202)、(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部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现实表现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层次每个学科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三、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任教学校按各层次中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3年,对未在所聘单位工作满3年要流动的,作自动解聘处理。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化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未按招聘机构通知要求实施,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新化县教育局、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前往领取录聘通知书的通知后15天内而未予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录聘通知书后,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七)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八)本实施方案实施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十)本招聘方案由新化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各科教师计划明细表》
2.《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新化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承诺书》
4.《 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去向安排表(小学)》
5.《 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去向安排表(初中)》
6.《 新化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去向安排表(高中)》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