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教师岗位,共17名。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基础医学教学岗位 |
8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口腔医学教学岗位 |
3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语文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非师范类具有高中段教师资格证) |
数学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非师范类具有高中段教师资格证) |
英语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英语 (师范类)\英语(非师范类,过专业八级)\其它专业(雅思7.5分及以上) |
化学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化学(师范类\非师范类具有高中段教师资格证) |
体育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师范类\非师范类具有高中段教师资格证) |
信息技术教学岗位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工程\电 子信息工程 |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籍不限;
3.专业、学历、年龄、性别等条件见上表;3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 10月 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镇回龙山大道2009号(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行政楼四楼校办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12日—2015年 12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1)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采用试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课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报考专业事先准备一份教案(内容45分钟),面试时采用现场板书讲课方式,讲课时间为5分钟,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试讲课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不满12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成绩在校公示栏内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通知发出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试讲课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学校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公布,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38219
联 系 人:陈老师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附件1: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
2015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