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南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8名,其中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58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南浔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在浙高校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浙江省范围内)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5年7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已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南浔区的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报考,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选学科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按取得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任教资格选择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一天,上午9:00-下午4:00。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浔实验小学(南浔镇适园路219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
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⑤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或户籍证明;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南浔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从南浔教育信息网下载)。
5.缴纳考务费40元。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类别(学段学科)。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当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或根据专业岗位紧缺情况研究后决定。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相关知识占70%。
笔试时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南浔实验小学(南浔镇适园路219号)。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