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职教中心关于招聘编外教师的公告
根据学校实际教学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科目类别 |
学科 |
人数 |
文化课 |
语文 |
1 |
体育 |
1 | |
专业课 |
平面设计 |
1 |
电气 |
1 | |
文秘 |
1 | |
合计 |
5 |
二、招聘条件
1.年龄:文化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课教师,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文化课教师达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达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专业高级工技能等级。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对口或相近(文化课中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应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有爱心,有责任感。
4.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三、用工性质
编外教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长兴职教中心教务处。
3.报名所需资料:本科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白底彩照5张。
4.联系人:沈主任 朱主任
5.联系电话:6023929 13957255122 13511265260
五、考核办法
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二)面试
1.面试由长兴职教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专业课教师的面试内容还包括与专业相符合的操作项目。
3.面试时间、要求及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1.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考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考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4.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长兴县人事人才网、长兴县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七、聘用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其他待遇按学校相关规章执行。
八、监督电话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6256109.
县纪委监督电话:6037848
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2014年8月13日